为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度无锡市锡山区4条区级以上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完成,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北横河为河口线往外10m,张塘河(苏舍塘、杨安港)无堤防段为河口线往外10m、有堤防段以背水面坡脚线往外10m,桑叶桥港(南荡西圩荡)无堤防段为河口线往外10m、有堤防段以背水面坡脚线往外10m,大塘河无堤防段为河口线往外10m、有堤防段以背水面坡脚线往外10m。
二、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