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
审批专用章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我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安排,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经研究,自2021年12月13日起启用“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主要用于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决定环节以及相关管理活动,与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0日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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