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现根据区政府印发《知识产权、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专项扶持政策》(锡府发〔2021〕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2021年度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申报条件
依法在锡山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及个人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进行相关申报。
1、以本区地址于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2020年通过PCT途径进入国家授权的;
3、2020年获得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除外)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
4、2020年取得马德里国际商标授权的;
5、2020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为准)实现同比增长的企事业单位;
6、获得省级(含以上)及市级专利奖的企业;
7、2020年通过国标认证并拿到证书的企业,同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并通过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备案;
8、2020年注册在本区的,代理区内发明专利数量达到 50 件且年度专业服务收入(含代理收入)达到300万元的代理服务机构。
二、资助申报要求
(一)各镇(街道)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分局申请。
(二)申报资助所需材料
1.国内发明授权专利资助
(1)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 PCT授权专利资助
(1)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2)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授权收费证明复印件(官费、代理费)等证明材料
3.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除外)和地理标志证明奖励
(1)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马德里国际商标授权资助
(1)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2)马德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年度末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实现同比增长奖励
(1)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2)2019和2020年末发明专利明细清单
(3)净增发明专利专利证书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省级(及以上)和市级专利奖奖励
(1)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通过国标认证奖励
(1)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备案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8.代理区内发明专利50件及以上奖励
(1)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纳税证明、代理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表格请上报至各市场监管分局专管员处。
(三)各市场监管分局负责辖区内的初审工作,要严格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资助申请和奖励申请材料逐项审核汇总上报,电子版严格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发送至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四)各市场监管分局对企业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复审,审核通过后所有材料存档保存三年以上。
(五)申报表格见附件。
各分局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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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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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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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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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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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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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26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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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厚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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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梦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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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7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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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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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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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20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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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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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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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71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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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 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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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水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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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3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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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 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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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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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749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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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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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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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6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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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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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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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378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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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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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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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876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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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时间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积极组织申报,于12月15日截止接收纸质材料。本资助为一次性资助,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顾红芳、陈莹
联系电话:0510-88700611
2.本通知仅适用申报2021年度锡山区“专利资助资金”项目,最终解释权为区市场监管局。
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一、锡山区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申请表
附件二、2019、2020年12月底发明专利拥有量统计汇总表
附件三、2020年锡山区授权发明专利统计表
附件四、2020年度锡山区PCT境外授权明细
附件五、2020年度锡山区国际商标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