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锡山区“锡山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聚力创新实施“锡山英才计划”的意见》(锡发〔2017〕12号)、《关于实施“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发〔2018〕26号)和《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办发〔2019〕10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锡山实际,现发布2021年度锡山区“锡山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市、区专题推进会精神,紧紧围绕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考核导向,重点瞄准“四新四强”产业集群方向,引进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以及电动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高端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紧缺人才。把握人才评价改革要求,重点突出个人素质、创新创业成效、用人单位所给薪酬、社会资本投资等要素,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二、项目类别
1、第二批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采用申报制,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6个类别,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1,由区科技局受理。
2、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采用认定制,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入选2021“太湖人才计划”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人才在岗情况。
3、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采用认定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入选2021“太湖人才计划”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人才在岗情况。
4、乡土人才。采用申报制,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2,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5、高端会计人才。采用认定制,由区财政局负责对入选2020、2021“太湖人才计划”高端会计人才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人才在岗情况。
6、教育人才。采用申报制,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3,由区教育局受理。
7、卫生人才。采用申报制,具体申报公告见附件4,由区卫生健康委受理。
三、遴选程序
1、组织申报。所有项目均根据受理部门申报公告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星期一)17:00,部门申报公告中另有规定日期的以部门申报公告为准。
2、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各板块就上报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组织资格审核。各申报受理部门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形式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区人才办提交初审结果和建议进行现场考察项目名单。
3、现场考察。由申报受理部门负责制定考察方案,重点开展尽职调查,考察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同年度已入选上级人才计划支持名录的项目可免现场考察,考察方案经区人才办同意后由区各申报受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路演评审。根据评审实际情况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由区各申报受理部门提交专家路演评审方案,经区人才办同意后由区各申报受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5、项目确认。承接单位根据项目初审、现场考察、路演评审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等情况,向区人才办提出拟入选名单和支持建议。经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人才办会同各申报受理部门发文确认。
6、资金拨付。由区财政局根据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项目资金。区申报受理部门、人才项目所在单位、人才本人、人才项目所在板块签订四方合同,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预计产生的成效等。
四、其他要求
1、申报类别中的顶尖人才团队可申请“一事一议”,由各板块政府提交“一事一议”申请报告至区申报受理部门;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申请破格(各板块限1个破格名额),原则上破格项目需人才层次高且创新创业业绩突出,由各板块政府提交破格申请报告至区申报受理部门。
2、每人(团队)当年限申报1个项目,其中团队带头人不得同时申报领军人才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可以同时申报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每个团队最多申报1人,且不重复享受项目支持资金。往年已入选我区人才类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
4、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5、申报材料打印和签字盖章等工作,由各申报受理部门根据需要另行通知,切勿增加基层负担。
五、联系方式
1、区人才工作办公室:袁岱、裴磊 88227537
2、区科学技术局:董洪高 88210703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王颖异 88227237
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敏丹 88708308 滕嫣新 88704959
5、区财政局:华娴 88229601
6、区教育局:陆芳、钱均 88700983
7、区卫生健康委:陈珊珊 88227013
附件:
1、第二批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2、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3、教育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4、卫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锡山区科技和人才工作 锡山区教育局
领导小组人才工作办公室
锡山区科学技术局 锡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锡山区财政局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
“锡山英才计划”顶尖人才团队、
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聚力创新实施“锡山英才计划”的意见》(锡发〔2017〕12号)、《关于实施“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锡发〔2018〕26号)和《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办发〔2019〕102号)文件精神,特发布2021年度第二批“锡山英才计划”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一)顶尖人才团队
在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能引领我区产业和科研发展方向,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顶尖人才团队。
(二)领军人才团队
在我区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符合我区产业和科研发展方向,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领军人才团队。
(三)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在我区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优先支持近3年直接从海外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和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
二、项目类别
1、顶尖人才团队和领军人才团队。分为创业顶尖人才团队、创新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4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请登录锡山区科技局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kjj/index.shtml)下载查看。
2、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2个类别,具体申报条件及支持标准请登录锡山区科技局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kjj/index.shtml)下载查看。
3、归雁人才。根据《更大力度吸引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加快实施锡山英才“归雁计划”》(锡办发〔2021〕31号)文件要求,对符合锡山英才“归雁计划”的归雁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回我区创业的创业领军人才或领军人才团队,可在项目未落户时参评“锡山英才计划”,并且不受年龄、学历、职称、来锡时间的限制。对入驻我区设立的“科创飞地”和离岸创新中心的归雁人才创业项目,可视同本地项目参评。
三、评审办法
按照《“锡山英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锡办发〔2019〕102号)执行。
四、支持政策
1、入选创业类顶尖人才团队,给予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在此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
2、入选创新类顶尖人才团队,给予申报单位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一般不超过申报单位实际已投入配套资金,其中30%用于补助团队成员。
3、入选创业类领军人才团队,分A、B、C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性启动资金资助;创业企业入选三个自然年内(含入选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创业项目业务收入超30000万元、10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另给予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补贴。
4、入选创新类领军人才团队,按照申报单位实际给付创新团队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申报单位最高200万元引才薪酬补贴,其中30%用于补助团队成员。
5、入选创业领军人才,分A、B、C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和60万元的奖励性启动资金资助;创业企业入选三个自然年内(含入选当年)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创业项目业务收入超10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的,分别另行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补贴。
6、入选创新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项目支持资金30万元至50万元(分A、B、C三个等级,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其中用于补助人才的不低于30%。
7、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锡山区现代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对新引入的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人才(团队)项目,参照《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支持,支持比例提升50%”。
8、对先期入选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的项目,直接按同类别入选“锡山英才计划”,并按照C等级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不再享受入选后三年内业务收入达标奖励政策。
9、对于参加2021中国无锡“太湖杯”国际精英创新大赛并获奖的项目,符合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条件的,可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优胜奖分别对应A、B、C等次,直接纳入“锡山英才计划”项目管理;或者参加“锡山英才计划”项目评审,根据最终评审等次,按照就高原则给予资金支持。
五、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登录锡山区科技局网站下载相关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6份,经所在园区管委会、板块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板块党(工)委(团队项目)审核、盖章后报送锡山区科技局。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7:0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申报单位及人才本人要对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作出明确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本公告由区人才办、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六、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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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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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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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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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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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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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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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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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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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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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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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1月1日以后的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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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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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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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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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团队)、企业符合申报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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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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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才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2020年10月至今护照出入境签证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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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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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近三年申报人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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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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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类人才提供申报单位企业信用基准报告,创业类注册时间1年以上的需提供申报单位企业信用基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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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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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情况说明,股权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经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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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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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税务),银行流水或工资单(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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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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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进编证明(如全职引进未进编,申报单位须出具正式说明,3年以上长期聘用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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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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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职引进的,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的时间证明(标明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固定电话);全职引进的,需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须提供本人的离职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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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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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创业为所有投入,创新为创新项目匹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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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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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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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及2021年1-9月申报单位税收完税证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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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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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登记证,2021年1-9月企业社保费缴纳证明(社保部门),创业类还需提供2021年7月起的参加社保名单及明细,需社保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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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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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及2021年1-9月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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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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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政府资金支持情况,提供拨付凭证、银行流水等(如作为条件之一则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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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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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投资本投入(如作为条件之一则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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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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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党(工)委推荐报告、破格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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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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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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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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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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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Δ”表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表示不需提供材料。
附件2:
乡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高超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积极影响和重要作用,且有较高声誉,身体健康,从事本技艺技能岗位工作5年以上,技能技艺水平达到或者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主要包括:有特殊手艺的民间艺人;在农村中依靠科学技术和管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业绩突出的种植、养殖能手;在基层单位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推广和普及的农村技术骨干。
在传承传统技能技艺、发展历史经典产业、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社会贡献较大、现行职业资格目录难以界定的传统技能技艺领军人才,经审核确认的,可以实行“一事一议”。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优秀乡土人才,可通过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下载申报表格,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园区或板块审核盖章后提交到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
1、锡山区优秀乡土人才申报表;
2、证明材料。申报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同等技能水平资格证复印件;
3、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在“三带”方面所发挥作用的综合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支持措施
1、乡土人才经区评审认定后获得“锡山区优秀乡土人才”荣誉称号,参照享受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待遇,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补助,一年一次性拨付。
2、对已经评上“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荣誉称号的,无须再提交申报材料,直接认定为“锡山区优秀乡土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津贴补助,一年一次性拨付。
3、对入选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创办单位,无须再提交申报材料,直接认定为锡山区“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按照所获市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服务。
四、申报时间
2021年度锡山区优秀乡土人才实行年度申报,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7:00。
附件3:
教育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一)全职引进的教育人才:包括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E类人才。
(二)柔性引进的教育人才。
(三)教育科研项目: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项目;教育部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立项并结题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课题项目;经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立项并顺利结题的研究课题项目。
(四)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评比奖励: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评比一、二等奖获得者;省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或优质课评比最高等级奖项获得者。
(五)单位奖补资金项目: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自主培育A、B类人才的学校奖励资金。
二、支持政策
经评审从区外新引进的教育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购车补贴、薪酬补贴等,引进及自主培育的教育人才享受成果奖励、培育奖励等,详见《中共锡山区委办公室 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办发〔2019〕102号)。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由用人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6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锡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2室。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7:00。
(二)项目申报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申报书:由区教育局将模板提供给教育系统各用人单位,申报人按模板要求填写。
2、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术荣誉证明;个人学术水平、工作业绩及所获重大奖项、担任重要职务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提供);其他能反映工作实绩的材料。
(三)因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结题、发文等)实际取得时间较晚等客观因素当年来不及提供的,可列入下一年申报计划,证明材料两年内有效。
四、组织程序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区教育局书面推荐。区教育局教育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申报项目按照《“锡山英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入围人才、拟拨付资金额报区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审定。
附件4:
卫生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一)全职引进的六类人才:顶尖人才、菁英人才、高端人才、优秀人才、青苗人才、紧缺人才。
(二)柔性引进的各类人才及团队。
(三)自主培育的人才项目:取得博士学位、正高职称;获评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获评省“双创人才”、省“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对象、市级医学重点人才、市级名医等。
(四)科研项目:重点专科建设、科研项目、新技术引进、科技进步奖等。
(五)单位奖补资金项目:人才引育工作奖补经费等。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
详见《关于印发“锡山英才计划”升级版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办发〔2018〕108号)。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申报项目由用人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请登录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ww.jsxishan.gov.cn/qwjj/index.shtml)下载相关申报书模板进行填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6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锡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科。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17:00。
(二)因证明材料(资格证书、课题结题、发文等)实际取得时间较晚等客观因素当年来不及提供的,可列入下一年申报计划,证明材料两年内有效。
四、附件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按照公告要求填报。
(二)个人证明材料(根据实际需要按顺序提供):身份证明、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个人学术水平、工作业绩及所获重大奖项、担任重要职务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关于申报项目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薪酬发放说明,个人所得税税单或工资单;全职引进的,需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须提供本人的离职声明;其他所需材料。
(三)上年度通过评审、本年度需持续奖补的项目,请提供本年度相关证明材料。
五、组织程序
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尽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区卫生健康委书面推荐。区卫生健康委对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照《“锡山英才计划”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开展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