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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一是降低交易成本,推行“两个减免”。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减免收取履约保证金。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区建设工程和水利工程建设一般项目交易服务费减半收取,保障性住房免收交易服务费,今年以来累计减免交易服务费约180万元,惠及企业400多家,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压缩签订时间,实现“十五日办结”。政府采购鼓励采购人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压缩至十五日。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三是细分采购主体,提供“九折优惠”。对于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再参与评审,今年以来惠及企业50家以上。(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