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4703/2021-01108 | 发文日期 | 2021-09-09 | 公开日期 | 2021-09-09 |
文件编号 | 2021 | 发布机构 | 锡山区教育局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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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
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加快改善营商环境,依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申请人在向我局申请办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涉及需提交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各类证明事项的(详见附件),申请人可书面承诺已经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我局不再索要附件所列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附件:锡山区教育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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