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重要依据,涉及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完成好此项工作,区统计局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人员实际情况,按照调整要求及时开展测算、核定。本次新的缴存基数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保证基数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及早在工资系统内对数据进行逐一更新,并在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和公积金中心的柜台都进行了一月起的补申报和当前月度的基数调整业务。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流程步骤,圆满完成了此项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