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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降成本、拓市场、促消费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降成本、拓市场、促消费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鼓励拓展消费市场、有效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切实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设立服务业企业纾困发展专项资金

  1.设立服务业企业纾困发展专项资金总额3亿元,纾困范围覆盖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旅游业、会展业、人力资源服务业等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2.鼓励减免租金。对城市综合体、商业街区、交易市场、旅游景区、健身场馆等服务业载体,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减免入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租金1个月及以上的,按其减免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

  3.实施贷款贴息。对2020年2月至4月住宿业、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等服务业企业50万元以上的银行(或银团)贷款,按每月利息的30%给予贴息,期限3个月,单个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贸促会)

  4.加大会展扶持。对因受疫情影响延期且当年继续举办的会展活动,在原会展补贴基础上再增加30%补助;对当年举办的大型会展活动,属首次在锡举办的,增加20%补助;属非首次举办的,增加10%补助。同一会展活动不重复享受,其中场租补贴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场租费。(责任单位:市贸促会)

  三、鼓励拓展国内消费市场

  5.鼓励扩大销售。对2020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不超过销售收入增量的2%给予奖励,其中批发企业按不超过销售收入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税务局、市贸促会)

  6.拓展旅游市场。对2020年接待国内游客5千人次以上的旅行社,超出5千人次部分按每人次10元给予奖励,单个旅行社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7.加强宣传推广。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2020年在各类媒体投放的无锡旅游产品、线路广告,以及开展的各类旅游营销活动,按照投入额的3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对商圈、行业开展的大型促销活动,按不超过线上线下宣传推广费用的50%给予支持,单个活动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行业协会)累计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

  四、有效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8.支持餐饮创新发展。鼓励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连锁餐饮门店”或“中央厨房+团餐配送”服务模式,对2020年新建或改造中央厨房1000平米以上、为15家以上连锁门店配餐或日均团餐配送5000人次以上的,按不超过项目投入的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连锁门店首次突破30家或日均团餐配送突破10000人次的单个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9.推动文化产业复苏。对2019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的影院等文化场所按2020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对2019年营业收入超过10万元的实体书店,按2020年营业收入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演出团队按2020年营业收入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

  10.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对2020年4月至12月,新开发App或利用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且相关投入(包括设备、技术、软件投入)超过100万元的,按企业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具备一定连锁经营规模,为社区居民提供生鲜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连锁零售企业和直供配送企业,加快网点布局、提升便利化水平,每新增一个门店或提货柜,按照实际投入(不包括房租)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贸促会)

  国家、省、市已出台的扶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继续遵照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全力保障服务业企业复工达产,安全有序取消临时管制措施,消除不合理障碍,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服务业企业复工达产率。

  本意见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发展改革委承担。

  江阴市、宜兴市参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降成本、拓市场、促消费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pdf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