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公告公示

锡山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19-2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存在问题基本情况

锡北运河支浜污染问题。

二、整改目标

显著改善河道水质,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

三、整改措施

1、结合“河长制”工作,完成锡北运河支浜的排查及综合治理。加强河道的生态建设和长效管理,河道水质得到改善。完成北兴塘、杨树下河等河道整治项目。

2、加强现有污水管网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工作。深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工作,污水管网完成铺设12公里。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健全完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考核。

3、已完成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

4、加大各支浜的水质监测力度,及时通报水质情况。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改善支浜污染问题。

四、整改成效

2020年1-11月,锡北运河(庙桥)省考断面水质为Ⅲ类,支浜污染问题得到改善。该项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我区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具备销号条件。

此公示期自即日始7天,即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凡是对上述情况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锡山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曾 磊            联系电话:88258209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