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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64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存在问题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7日,省第二环保督察组正式向无锡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反馈意见指出“锡山区‘小散污’企业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电动车、摩托车配件喷漆加工企业面广量大,废气污染引发群众大量投诉。”根据省环保督察要求,结合锡山实际,我区全面启动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

二、整改目标

有效消除“散乱污”企业环境隐患,显著减少环境信访数量。

三、整改措施

对照《无锡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我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排查摸底。2018年1月下旬-3月由锡山区各镇(街道)负责牵头,充分发挥村(社区)及环保、安监、城管网格员等作用,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原则,对“小散乱污”企业数量、位置、违法违规情形等进行排查,排查结果已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各镇(街道)对排查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二)综合整治。2018年4月-9月按照坚持立查立改,按照“重大隐患必须消除、脏乱差现象必须整治”的原则,由各镇(街道)属地负责,牵头组织派出所(消防)、村建、安监、环保、市场监管、城管和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重点区域:一是日常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镇村偏远区域,特别是村级工业集中区、出租厂房等;二是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投诉频繁的小型企业集中区;三是从周边地区淘汰转移落户的小作坊集聚区;四是摩托车、电动车配套的喷漆喷涂行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行业范围:1、电动车、摩托车及其配件行业(酸洗磷化、喷漆喷涂等);2、小型冶炼行业(併铝、併铜等);3、塑料造粒行业;4、木器家具制造行业;5、货架制造行业;6、餐饮行业;7、车辆维修及洗车行业;8、小型化工行业;9、印刷行业;10、其他需要整治的行业范围。整治分类:关停取缔类:上述行业中,群众投诉较多、反映强烈且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限期整改类:不符合环保、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监管要求,存在消防、安全和环境等隐患的“小散乱污”企业(加工点)。

(三)巩固提高。2018年10-12月锡山区各镇(街道)对列入关停取缔企业,逐家实施“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锡山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锡府办〔2018〕51 号)号,由区纪委、区环保局联合对各镇(街道)“小散乱污”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通报,各板块根据通报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反馈。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2018年整治的基础上实施常态化巡查管理制度,对已关闭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作坊),不定期实施“回头看”严禁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四、整改成效

2018年,我区,围绕“散乱污”相对集中的九大产业,针对“散乱污”高发的重要敏感区域,通过详细排查、分类施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18年,全区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622家,实施关停取缔600家,限期整改1022家;关停和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达到100%。2018年“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整治措施已全部落实,整治工作已结束,达到整改目标,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此公示期自即日始7天,即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凡是对上述情况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锡山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屠晓燕         联系电话:88221512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