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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六项)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存在问题基本情况

2017年5月,原环境保护部专项督察指出,无锡江阴市等地区部分纳管企业无预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简陋,废水长期超标纳管,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回头看”发现,江阴市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企业整改,直至“回头看”进驻时,仍有62家印染企业没有建设预处理设施,长期超标纳管,江阴市申港街道甚至要求有关企业集中停产一个月应付“回头看”督察。

二、整改目标

印染企业完成纳管整治。

三、整改措施

锡山区加大对印染行业接管企业的日常检查和监测力度,对于发现接管超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理。同时实施了污水管网“四位一体”工作,加强对污水管网的维护保养。

锡山区全力开展印染专项执法行动。自2018年以来,锡山生态环境局对25家印染企业进行了177次检查,对13个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280.4万元。

四、整改成效

锡山区印染企业均配备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已完成纳管整治。

此公示期自即日始7天,即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1日,凡是对上述情况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锡山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屠晓燕         联系电话:88221512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