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 县)、区财政局,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和从业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我们制定了《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无锡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无锡市财政局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