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38587/2017-00313 | 发文日期 | 2017-12-15 | 公开日期 | 2017-12-15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羊尖镇人民政府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 ||
内容概述 | 区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
知》( 锡政发〔 2017 〕 158 号) 精神,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 起, 我区城乡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月人均 820 元。
二、开发区、 商务区范围内所需经费全额自行负担,其他镇 (街道)所需经费由区、镇(街道)按 7 : 3 的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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