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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须知
信息索引号 014038704/2017-00050 发文日期 2017-04-17 公开日期 2017-4-17
文件编号 2017年 发布机构 锡山区云林街道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锡山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须知

 

锡山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须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凡本区城镇或农村居民户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户籍不在本区、在外读书的子女)人均年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生活困难的家庭以户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递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同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户口簿;3、残疾证;4、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5、病患者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书;6、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7、房产证明;8、有就业单位的,由单位提供的《无锡市居民收入情况证明》;9、自由职业、打零工等人员,自动申报收入情况,并且由村(居)委提供收入情况证明;10、有房屋出租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11、有土地承包的,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证明;12、失业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培训或求职记录材料;13、属于无锡市失业、退养、协保、退休()人员,填写《无锡市失业、退养、协保、退休()人员情况证明表》;14、困难企业职工需提供《无锡市困难企业职工收入情况证明表》;15、属“两劳人员”的,填写《“两劳人员”情况调查表》情况调查表;16、属人户分离的,填写《家庭成员“人户分离”情况调查表》;17、申请人家庭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符合户籍迁移规定的,须将户籍迁至常住地后提出申请;暂不具备户籍迁移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18、远离居住在企业的职工,由户主经所在企业工会集中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提供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收入状况以及其他相关证件;19申请人(户主本人)提供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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