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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

 

关于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的通知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锡山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工作,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锡山区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锡府办〔201572号)的有关规定,锡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采购人代表委托区采购中心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5家定点供应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
(一)无锡顺鑫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二)无锡市锡山机关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三)无锡市兴发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四)无锡市金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五)无锡市仙盈汽车修配厂
二、有效期限
201691起至2019731
三、   维修范围
区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均实行定点维修管理,必须选择定点供应商维修和保养,维修费用按车辆实际发生项目结算。下列两种情形除外,:
(一)新购置的车辆,在保养期内,可到汽车生产厂家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和保养;
(二)因工作需要离开本区出现故障,且确实需要就地进行维修的,可以按就近原则由当地维修企业维修,相应维修行为所产生的维修费须经送修单位领导批准后,凭维修发票报销。
四、   自主选择定点供应商
在有效期内,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维修项目在本次入围的定点供应商内自主择优选择。(定点供应商厂址分布详见附件1,报价详见附件2,基本服务要求详见附件3,服务承诺登陆锡山政府采购网站查询。)
五、   定点服务内容
包括车辆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更换轮胎专项修理、性能检测、代办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项目的服务。交通事故车辆维修除外。
六、   车辆维修程序
(一)  凭单维修。各单位在送修车辆时,除常规手续外,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送修单(以下简称送修单),注明维修内容,一车一单(详见附件4)。
车辆维修期间,定点维修供应商要及时将车辆维修情况反馈至送修单位,如超出维修单约定维修范围,新增维修项目内容的,需就新增部分重新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送修单后方可进入维修和保养程序。送修单位提出要保留更换下来零部件以备查验的,定点维修供应商应妥善保留。
(二)维修验收交接。定点维修供应商在车辆维修结束后,除提供常规手续外,应按标书中的承诺予以优惠,并填写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验收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单),一车一单,双方签字认可(详见附件5)。
(三)维修费用结算。定点维修供应商凭双方确认的送修单、结算单和加盖无锡市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采购专用章的合法发票,同时附材料清单和工时清单至送修单位结算。送修单位应使用转帐方式及时支付维修费用,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七、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监督管理
(一)  履约检查。区财政部门将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采购中心及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定点供应商严重违反合同,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二)  车辆维修管理要求。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车辆的维修管理,制订车辆维修制度规范。
(三)  数据报送要求。各定点维修供应商应按要求认真做好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信息的登记、统计和报送工作,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锡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送锡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6
(四)  加强投诉举报监管。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定点供应商应相互监督,如有问题,可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采购中心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质疑、投诉。质疑、投诉受理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类规定严肃处理。
锡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88226817
锡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话:88702191
 
附件:1、锡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一览表
2、锡山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报价表
3、锡山区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供应商基本服务要求
4、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送修单
5、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验收结算单
6、锡山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 月)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
无锡市锡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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