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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的通知

 

关于锡山区行政事业单位装修修缮工程
定点采购的通知
开发区、商务区、台创园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装修修缮工程定点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锡山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区行政事业单位)装修修缮工程采购工作,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锡山区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锡府办〔201572号)的有关规定,锡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采购人代表委托区采购中心对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了8家定点供应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装修修缮工程定点供应商
(一)无锡市锡山三建实业有限公司     
(二)江苏宏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无锡市锡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江苏镇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江苏楷正建设有限公司               
(六)南通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七)南通金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八)无锡市上嘉建筑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
201691起至2018731
三、   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  区行政事业单位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装修、修缮工程,在有效期内,应在本次入围定点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定点供应商信息及综合优惠率详见附件1)。
(二)  区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装修、修缮项目预算、工程特点、企业资质等级、综合优惠率等,在本次入围的定点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定点供应商进行谈判(以获得最优惠价格)确定最终供应商,并签订单项施工合同,凭施工合同至区采购办开具锡山区政府采购证
(三)  实施采购时,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报价等应根据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确定的原则进行(附件2)。管理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工程竣工结算须经审计部门审计,最终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工程结算造价×1-综合优惠率)。
(四)  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定点供应商应相互监督,如有问题,可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采购中心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部门进行质疑、投诉。质疑、投诉受理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类规定严肃处理。
锡山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88226817
锡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电话:88702191
 
附件:1、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供应商信息一览表
  2、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
无锡市锡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