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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下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合同、章程修改(三产)办理指南

 

限下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合同、章程修改(三产)办理指南
 
材料清单:
1、各镇、街道上报区商务局的申报文件(原件);
2、投资方增资申请书;
3、企业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原件);
4、投资各方关于增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增资决定)(原件);
5、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章程修改协议(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合同、章程的批复、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的复印件;
9、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文件(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限制性行业则须提供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重要提示:
1、增资后,应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各方出资应符合国家法定比例;
2、因增资导致股权调整的,应符合商务部和工商部门的有关专项规定;
3、增资资金在新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需缴付20%
联系人:外资和外包科
咨询电话:88702542